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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
(浙海渔环〔2011〕31号)


各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水产推广总站(省渔业病害防治和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为掌握我省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状况,现将《2011年浙江省渔业环境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浙江省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2011年,全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为目标,围绕渔业生态建设这一主线,以开展重点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为中心,积极推进渔业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与完善,强化依法履职能力,为渔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重点渔业水域的环境监测,掌握渔业水域环境基本状况。

  2011年全省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任务(省本级)包括四大类15个区域的监测工作。

  1、省本级在全省开敞性水域确定2个重要的产卵索饵水域开展业务化监测。根据浙江省渔业水域产卵、索饵场分布情况,结合实际监测能力,拟确定钱塘江上游和瓯江上游产卵索饵水域为监测水域。本年度开展4个航次的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水域环境概况、水文和水质监测指标等。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产卵、索饵水域分布情况确定1~2个监测,监测项目水质为主。

  2、重要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省本级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丽水、温州等9个地市区域选择9个集中连片养殖区域开展业务化监测,分别为杭州千岛湖(大型水库)养殖区、嘉兴嘉善汾湖外塘养殖区、湖州菱湖前口漾(外荡)、绍兴皋埠洋湖泊外荡养殖区、金华金东水库(山塘)养殖区、台州三门湾贝类养殖区、衢州江山碗窑水库、丽水石塘水库和温州洞头海水网箱养殖区等4个不同类型的典型养殖区。本年度开展4个航次的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养殖概况、水文、水质和沉积物监测指标等。各市可根据本地区渔业大宗养殖品种,确定1~2处养殖区域开展监测。各县区也可根据本地区主要养殖模式确定1处养殖水域开展监测。监测项目以水质为主,贝类底播养殖区和污染发生地增加底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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