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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1〕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到2012年基本完成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重大部署,根据财政部、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水库1073座,其中大型水库8座、中型水库72座、小型水库993座。由于绝大多数水库建设于20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制约,有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都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之年久失修,大量水库积病成险。 2007年以来,我省共有221座水库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66座、重点小(1)型水库151座,目前已基本完成加固任务。22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投资1747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6782万元、地方资金47947万元。2010年我省列入《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小(1)型病险水库有130座。

  二、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海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止,我省要完成130座小⑴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130座水库加固完成后,将明显降低全省水库病险率,从总体上大幅度增强全省水库防洪保安能力,同时恢复水库供水能力。

  (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国家2010年下达的资金投资计划和《海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我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1.2010年:下达32座小型水库建设资金计划19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00万元、省级资金6000万元、海口市财政资金750万元、三亚市财政资金750万元。(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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