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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划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⒈加快规划编制和规划修编工作。对正在编制和尚未编制总体规划的度假区和景区,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确保2011年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文昌木兰头国际体育休闲园、陵水黎安港旅游区、保亭七仙岭温泉旅游度假区等3个已编制规划但尚未获得批复的景区和度假区,要尽快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启动规划评审、批复程序。海口国家湿地公园、乐东莺歌海度假旅游区、昌江霸王岭旅游区、儋州东坡文化园、五指山民族风情园等5个尚未编制规划的景区和度假区,要精心组织,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市县,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出现新的情况变化逐步完善规划的修编和调整。

  ⒉高标准推进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开发建设。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旅游产业布局,按照“整体设计、系统推进、滚动开发”的空间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在此基础上,高起点策划、规划,着力引进大企业、大财团、大品牌,下决心建成一批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相符合的世界级旅游吸引物,包括大型热带雨林森林公园、西沙海洋国家公园、大型湿地公园、大型野生动植物园、航天主题公园、海洋主题公园、电影主题公园、大型游乐园、“空中巴士”观光项目等,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一批创意新颖、区域特色鲜明、文化科技含量高、人与自然高度融合、与国际通行管理和服务接轨的旅游精品景区和度假区,2015年国家5A级旅游景区(点)达到8-10家。

  ⒊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分段推进海南岛滨海、滨江旅游和森林旅游区观光公路的建设;打通、升级改造主干道通往旅游景区的连接通道以及景区和景区之间的连接通道;规划建设若干个休闲绿道;建成一批房车、自驾车露营地示范点;加快推进邮轮母港基础设施和游艇码头建设;开展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二期、三期建设,建设内容权威、丰富的旅游基础数据库,开发、建设旅游目的地统计和监测系统,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旅游资源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旅游交易“一卡通”结算平台,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旅游热线服务中心;实施旅游厕所建设(改扩建)工程,建成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方便游客的旅游厕所体系。

  ⒋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我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旅游交通、通讯网络、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要按照相应的国家A级景区标准,加快规划和建设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住宿、饮食、购物、文化、娱乐、金融服务、加油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安全防范、事故处理等快速应急系统,为游客创造方便、安全、舒适的旅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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