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划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1〕7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划
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好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规范我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提升海南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现就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规划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是指《规划纲要》明确的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包括海口国家地质公园、海口国家湿地公园、文昌航天科技主题公园、文昌木兰头国际体育休闲园、定安南丽湖/白玉蟾风景区、琼海博鳌国际会展及文化产业园、万宁石梅湾/神州半岛休闲度假区、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陵水黎安港旅游区、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度假区、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乐东莺歌海度假旅游区、昌江棋子湾度假养生区、昌江霸王岭旅游区、儋州东坡文化园、五指山民族风情园和保亭七仙岭温泉旅游度假区。
以上景区和度假区是我省重要旅游资源和旅游吸引物,内容涵盖了度假旅游和观光旅游产品、文化体育旅游产品、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产品等,是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重要依托。当前,我省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开发建设总体形势很好,但和国际性旅游目的地的高标准要求相比较,仍存在规划开发进度不一,规划和开发建设起点不高,建设内容同质化现象较为明显,配套服务不完备,产品体系不合理,文化科技含量低,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目前,我省各市县、各有关部门都在编制“十二五”区域和专项发展规划,为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规划编制和完善、项目建设全面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各市县、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质量推进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规划建设,是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选择,是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