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市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发局、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市建设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信息化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房地产调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保障性住房办、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办、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继续拓展网上服务平台,推广网上办公、并联审批、电子政务、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便民新举措。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将网上审批延伸至镇、街一级,努力实现镇(街)、区、市三级联网审批。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六、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应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推行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实施前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了解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法制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