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财税政策,用活用足财政投融资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和杠杆作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精品经济,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财税贡献率。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园区等工业发展载体的配套建设、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鼓励岛内工业企业向岛外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园区转移,促进园区效益加快释放。加大对品牌培育、产业基地和项目组团建设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大的百亿乃至千亿以上产值企业集群(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完善激励性财税政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互相融合,加快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提升,重点发展电子、机械、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与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建设海峡西岸高端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基地、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和文化休闲旅游中心,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规模壮大的有机结合。
2、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打造“创新厦门”,建立稳定增长和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做大产业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发展重点,优先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风险投资科技创业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加快发展,充分激发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实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人才+项目”模式,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经济的发展。
3、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和财政投入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支持引导作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立完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支持发展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产业,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项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资金优先扶持。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努力做好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和“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广节能减排产品,打造低碳城市,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4、支持内外需求并重发展。抓住国内外新一轮产业重组和生产要素转移的契机,坚持内需与外需并重、消费与投资并重发展,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健全完善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服务体系,对重点出口品牌、中小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企业参与反倾销应诉、出口企业信用保险保费等实行补贴,增强企业处置贸易争端、防范市场风险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拓展对台交流合作的功能,支持两岸经贸交流、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加速两岸产业对接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区域性消费购物中心建设,完善城乡商贸设施配套,大力发展高端消费市场,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商业形态和消费模式。加强两岸旅游合作,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厦门口岸往返两岸,提升“海峡旅游”品牌。继续落实扩大消费的财税优惠政策,将促进消费需求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5、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与市场机制的对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功能,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完善税费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区域发展财政政策等,建立利益分配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激发经济加快发展的活力。积极运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招投标、信用担保和建立国有资本金、投资入股、创投基金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切实加强财银合作,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扶持地方商业银行发展,壮大农村信用联社,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发挥财政与金融的耦合作用,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财政支持机制,着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按照“四个一体化”目标,稳步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岛内外的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发展后劲,合理界定区域功能定位,形成产业梯次推进和优势互补的格局。全面加快岛外新城规划建设,加快岛内城市功能项岛外分流,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促进新城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完善岛内城市规划,推进旧城保护性改建和片区提升改造,引导一般工业向岛外加速转移,重点推进会展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的连片建设和发展,打造一流的本岛东部新城区。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从政策、资金上支持海西城市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交流,推动产业分工协作,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筑安全、快速、便捷的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继续完善市政交通路网构架,构建大运力公交体系,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岛新通道建设,延伸城市快速干道,构建城市组团之间交通网络,打造市域内“半小时生活圈”。全面融入海西交通网络,完成龙厦、厦深高速铁路和厦成、厦安高速公路及厦漳跨海大桥建设,适时启动沿海货运铁路专线、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对台和对外区域通道,打造东南沿海铁路交通综合枢纽和全国重要公路主枢纽城市,形成闽西南“1小时交通圈”,不断拓展经济发展腹地,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按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市区两级事权和财权,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提供财政体制机制保障。创新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岛内外基础设施共建机制。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山地公园、绿化美化等市政设施建设机制,配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市场化改革,完善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大纯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投入,调减财政对公用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对城市资源性消费品实行差额累进定价收费办法,建立起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城市投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