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强烈的忧患意识,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化解不利因素,从单纯收支的传统观念向主动靠前、全面协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理财观念转变,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党建强保障”的发展战略,按照“规模与效益兼顾、二产与三产同步、拓展与挖潜并重、政策与资金统筹”的理财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收入组织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效、监督管理有序”的活力公共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和谐社会建设加速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快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具体目标为:
1、做大做优财政经济“蛋糕”。以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为重点,积极打造精品经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可持续增收能力。
2、全面提升民生福利水平。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岛内外一体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幸福城市,促进公共生活水平的实质性提高,让每一位勤劳努力的市民收入增长更加快速、居住环境更加优良、享受的公共服务更加完备、生活更加安康。
3、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主要体现为“五个机制五个突破”:一是积极探索构建政策目标清晰、调控方式有力、资金整合有效、引导作用明显、政策配套协调、利益分配合理的财政调控机制,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上实现突破;二是立足于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事权明确、财力匹配,激励引导、协同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机制,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实现突破;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构建以公开、规范、透明为主要特点的,机会均等、系统保障、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配置和民生保障机制,在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上实现突破;四是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构建统一完整、科学精细、绩效优先、高效运行的财政管理机制,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上实现突破;五是以依法理财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手段,构建分配与使用相一致、事前与事后相衔接、内部与外部相配套、行政与社会相结合的公共财政监督机制,在规范财政运作上实现突破。
4、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继续坚持量入为出的预算安排原则,确保全市各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督和管理,提高防范债务风险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财政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现;又要正确认识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特征,从实际出发,在财力可能情况下,瞻前顾后,分清轻重缓急统筹来开展工作,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项目和政策,确保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厘清边界、转换职能、先行先试”的原则。公共财政的性质决定了财政的基本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发扬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的传统和功能,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进一步强化对市场失灵领域的支出责任和调控功能;同时,处理好公共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与地方财政承担支持经济发展职能的矛盾,综合平衡,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以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激活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不断激发和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促进发展、倾斜民生、维护稳定”的原则。发展仍然是厦门的第一要务。要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积极作为,科学务实,重点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重点开拓城乡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重点提高产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效益优先、节约为本、管理为基”的原则。在财力增长有限、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不断扩大的双重压力下,要更加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绩效的观念贯穿预算项目执行的始终,达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内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堵塞支出漏洞;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工作思路,从勤俭节约中挖掘潜力,从挖掘潜力中求得效益,有效地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不考虑财政收支不确定性影响和通货膨胀因素,对“十二五”时期的主要财政收支指标预测如下:
--财政收入总量实现“双突破、双翻番”。力争财政收入保持与GDP同步增长,财政收入总量实现新的飞跃,到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比2010年再翻一番,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500亿元,达到550亿元以上。
--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依托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区级财政发展活力得到激发,到2015年,力争区级财政收入总和达到160亿元以上;区级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的行政区力争达到4个。
--一般预算支出突破50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假定中央对我市财政体制不发生大的变化,预计2015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560亿元,年均递增14.6%左右,五年累计超过2200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00亿元以上。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与社会事业投入比“十一五”实现翻番,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当前,其他兄弟省市的快步发展,使得厦门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要关头。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决定了厦门不能在较低的层次上与其他城市作粗放型的低效率竞争,而必须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培育厦门经济新的制胜优势;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了必须更多地着眼人的发展,通过建设幸福城市,努力提升厦门的城市品位,推动厦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产业集聚、质量提升、和谐发展的内涵式、集约型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建设幸福城市,才能强化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实现中央和省委赋予厦门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海峡西岸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