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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市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加快形成,对于调动各区积极性、促进财政增收、推动各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从2005年的28.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5.9亿元,增长了2倍;区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从2005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7亿元,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11.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4万元,区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本轮体制加大了对岛外困难区的扶持,促进了岛外区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间,岛外四区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4%、可用财力年均增长22.5%,均明显高于岛内区的17.9%和14.4%。六个区中已有五个区一般预算收入超10亿元,思明区更是于2009年率先突破20亿元大关,体现了全国百强区的经济实力。
  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五年间,支出累计完成1,161.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04亿元,年均增长20.3%,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由2005年的5,405元提高到2010年的超过10,000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年间,全市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体等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总量达到521亿元,年均增长23.6%,为和谐厦门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财源建设,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出台并不断丰富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避免了经济出现大的起落,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五年间多渠道投入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49.5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总和的2.4倍,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一是坚持投资带动,支持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汽车工业城、观音山营运中心、海沧保税港区等载体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支持工业企业易地搬迁扩大规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坚持品牌带动,安排1.04亿元鼓励企业争创品牌,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19个中国名牌、40个中国驰名商标,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5.3倍和4.7倍。三是坚持政策带动,设立服务业引导专项,出台鼓励会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及旅游景区建设,优化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推动服务业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四是坚持机制带动,鼓励创投行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体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工效挂钩,建立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帮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做大做强港口贸易。深化以港兴市战略,加快机场、港口及航道建设,支持开辟新航线,积极推进港区联动、信息港及电子口岸建设,厦门港成为海西首个亿吨大港,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一千万人次,厦门口岸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37.9亿元,安排5.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实行信保保费扶持、重点出口企业扶持、重点展会补贴、出口增量奖励、优势出口商品补贴、大型外贸流通企业扶持等政策,出台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有力增强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厦门口岸做强做大。此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政策“话语权”,积极建言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为企业节约成本超过7.3亿元。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梳理出台各类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自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和更具激励作用的财税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争取到中央以“即征即退”方式解决岛内外企业税负不一问题。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迅速出台四项社保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等系列措施,落实增值税转型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亿元。三是以“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为主要内容,在融资投放、开拓市场、扶持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帮扶企业发展。四是实行“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落实优质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内需市场。上述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扭转了经济下行的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较早实现企稳回升。
  强力推进科技强市。市级累计科技投入26.3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23.5亿元,分别占可安排财力的4%和 3.5%。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产、学、研和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资助;建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匹配资金;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加大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4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一半,1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重视人才引进,出台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和重点引智项目建设,完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软件园、高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科研工作站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产业集聚促进人才聚集。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把握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厦门获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试点城市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契机,及时推出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成功引进富邦财险等台资金融机构,完成厦门银行战略重组,成为台资参股大陆商业银行第一例。财政部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正式揭牌,开启两岸会计交流合作的新纪元。成功举办海峡论坛、台交会、文博会等重要对台展会,支持企业赴台参展办展,深化两岸产业对接;实施台湾水果和水产品进口奖励政策,支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中埔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改扩建等,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占全国总量逾七成;积极打造两岸旅游“黄金通道”,对旅游包机、新航线开辟、国际豪华游轮停靠等进行奖励,2010年经厦赴台旅游16.5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75倍,占大陆赴台旅游总人数的10%。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理财思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美好家园,2008年我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积极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通过统筹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利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托凭证和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605亿元,约占“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6.4%,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拓展进一步加快。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进出岛通道相继建成通车,福厦、深厦、龙厦铁路及厦安、厦成高速等对外连接通道加快推进,快速公交BRT、成功大道、疏港路二期、环岛干道、海翔大道、滨海大道、国道324复线等岛内外主干路网加速连接,为区域一体化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理财思路进一步拓宽。积极应对信贷政策变化,灵活运用信托资金、企业债券融资、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及利用国企沉淀资金委托贷款等形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各区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为招商引资以及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体制,激活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财政投资有力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441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3倍。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债务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坚持“先谋后动,动则须成”的投资平衡理念,严格实行“四大平衡”机制,合理统筹调度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保障了财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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