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11〕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推进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本市实际,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二、改革目标
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为契机,通过五年改革试点,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于2012年底前实现各区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具体目标如下:
2011年秋季起,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从公办学校扩大到民办学校,实现全市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区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保障,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3年,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