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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第三批无锡市公共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和重点培养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第三批无锡市公共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和重点培养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锡卫科教〔2010〕14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公共卫生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无锡市公共卫生“三名”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组织评选第三批无锡市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和公共卫生重点培养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规模及资助标准

  公共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1-3个。

  公共卫生重点培养人才:拔尖人才3-5名、技术骨干25-30名,市公共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学科带头人10-15名。本轮建设培养周期至2012年末止。

  我局对获得确认的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每年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万元;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每人每年资助经费不低于2万元;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资助带教经费不低于1万元;技术骨干以工作单位资助培养为主,我局对优秀技术骨干以奖代补一定数额的培养经费。

  二、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

  依据《无锡市公共卫生重点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无锡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公共卫生机构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和学科均可申报。

  (一)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申报条件

  1. 具有较强的解决复杂公共卫生问题的能力,并在一定领域拥有省内首创或领先的专业技术,学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和市内领先水平;学科主攻方向明确、建设计划可行,所在单位其他相关的学科(或辅助学科)群对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2. 学科(实验室)近5年内60%的成员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本科室曾独立承担过县区局级以上科研课题,并获得县区级科技成果奖或市级以上医学新技术引进奖;

  3. 学科(实验室)成员技术结构和梯队合理,精通业务,团结敬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管理科学有序,各项质量评估指标在市内同行中名列前茅;

  4. 学科(实验室)负责人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近5年获得县区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市级以上新技术引进奖,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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