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确认无锡市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
(锡卫基妇〔2010〕34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构建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农村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010〕1号)精神,各地积极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在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各地申报及市级复核评估,现确认江阴市新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见附件)为无锡市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希望上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广大的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保护和促进农村居民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无锡市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无锡市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