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备案率达到90%以上。
6.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准
1.街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
2.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扎实,相关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持久。
3.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4.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比例达到50%以上。
5.街区连续3年未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6.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
1.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设由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2.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
3.现场管理符合与本单位经营实际相符的分类管理相应规范,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操作过程符合与本单位经营实际相符的分类管理相应规范,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5.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
附件3:
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申报表
201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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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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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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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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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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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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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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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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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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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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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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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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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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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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