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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1.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条件

  2.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

  3.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件1:
  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条件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基本条件

  1.政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创建活动积极性高,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同级财政有相应保障能力。

  2. 辖区内食品监督执法队伍配备有力。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扎实,投诉举报网络、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未发生Ⅳ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条件

  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且数量较多,监管基础好,街区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

  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诚信经营,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3.街区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4.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条件

  1.餐饮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

  2.各项保障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3.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以上。

  4.连续三年未发生Ⅳ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附件2:
  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1.政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基础扎实。

  2.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单位达到80%。

  3.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群众监督队伍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网络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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