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87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商务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0〕3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和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0〕301号)精神,市卫生局和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根本目标,通过餐饮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确立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广建设经验,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开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通过充分发挥示范群体的引领带动及辐射作用,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请各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进行宣传发动和统一部署,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街道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