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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办案条件和经费,保证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市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舆情应对和处置。加强培训,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机构和人员,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实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市、区、县政府要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区县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九)继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总结雁塔区、高陵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区(县)的工作经验,扩大依法行政示范点范围,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市法制办牵头,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各项规定,强化统筹协调,改进工作思路,严格规范征收程序,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强制拆迁或变相强制拆迁,确有强制拆迁必要的,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区、县政府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制定《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年)》。市法制办要摸清全市当前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进行调研考察,制定好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市法制办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二)依法保障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2011西安世园会期间,要围绕世园会周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广告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特许经营以及国外参展商利益保护等方面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执法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有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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