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实施《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最后一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对照《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任务,结合贯彻落实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是贯彻实施《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年)》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研究建立健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