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要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至少悬挂一条主题横幅,利用张贴宣传挂图、设置专栏、图片展览、播放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法规、规定,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对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各在施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以《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等为教材,重点普及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有关规定。各在施工程项目要结合工程进度,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4、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和“打非”专项行动,巩固上一阶段治理成果,不断取得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在活动期间认真组织一次自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消除,并采取措施加强绿色施工管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结合网格检查,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工地验收和“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将经多次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工地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5、各集团、总公司要抱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首善意识,积极参与到本市施工现场滚轴转轮式洗车机试点工作中来,要将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推荐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也要积极做好滚轴转轮式洗车机的推广工作,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安装洗轮机。
6、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210号)认真做好施工围挡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淘汰高度为1.8米的围挡,更换为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并确保6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设计、制作、安装围挡。
市、区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在重要大街和重点地区的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围挡美化试点工作时,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须认真配合。
7、各工程项目要根据当前施工特点,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不走过场,确保演练取得实效。在演练中,发现应急响应机制存在问题,应急人员、物资、设备、通讯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