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办字[201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市政工程主管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市政工程主管局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1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明伟、常景国,电话:(0531)87087018,电子邮箱:sdjszf@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桥梁、隧道、管沟等施工坍塌事故,努力实现2011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坍塌事故及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