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发改区域[2011]376号)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我们制定了《2011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指南,作为年度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生物加工产业。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现代剂型、中药饮片及其它创新产品等项目。
2、生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标志性精品景区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3、新型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发展新型材料,进行产业链延伸、矿产资源整合、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项目。
4、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投融资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等项目,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
5、其他优势产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环保产业和现代(无公害)农业示范园(基地)以及其他符合循环发展的特色产业类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资本金注入三种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每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照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2、资本金注入。对产业化带动作用显著、市场前景较好、投资规模较大且资本金有缺口的项目,可申请资本金注入。
3、补助。对研发项目及公益性项目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须有相关证明)。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须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1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仅作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