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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和资质核查的通知

  (三)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7月中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抽调专家,对各市建设监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理企业、在监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各市上报和抽查发现达不到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作出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由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广泛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以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开展建设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进一步提升建设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调度掌握所有企业和在监项目的自查、整改情况。市级普查要吸收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检查要查深查细,跟踪整改问题,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够真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3、市级普查要按照附表格式形成工作台帐,及时印发检查情况通报,7月中下旬省检查组将以此作为衡量各市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附表: 2011年度全省建设监理专项和资质核查市级普查记录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表
  2011年度全省建设监理专项检查和资质核查市级普查记录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表汇总:2011年 月 日
序号企业名称在监项目名称检查 日期发现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处罚处理情况
(附复核人签字)(附文书、文件)
1   1.……  
2.……
3.……
…………
2   1.……  
2.……
3.……
…………
3   1.……  
2.……
3.……
…………
4   1.……  
2.……
3.……
…………
5   1.……  
2.……
3.……
…………
6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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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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