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发〔2011〕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医改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1年度工作安排
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根据国家对医改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1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080万,参保率均提高到92%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