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整治行动
1. 重点检查时段:
第一阶段:世博会开始前的一个月至召开期间(2010年4月-5月)
第二阶段:世博会主题论坛(苏州)举办期间(2010年6月)
第三阶段:世博会举行期间至收尾期间(2010年7月-12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联系世博会举办者、中外参展商和旅游者相对集中的客观实际,周密部署、重点突出、依法履职,切实开展好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执法行动。同时,要注意做好紧急预案并积极探索重大活动中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好突发事件。要形成以重点地区为核心、覆盖全市的世博会标志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
2. 重点检查环节
世博会纪念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检查和查处方案,保证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3. 重点检查商品
主要为带有世博会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世博会参与者、爱好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世博会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
4. 重点检查市场
主要为各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中外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
5. 重点检查领域
加强对广告、网络等媒介中使用世博会标志行为的监管。禁止经营者利用世界博览会等名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
(二)专项执法培训
为保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用权案件工作的顺利实施,苏州局根据国家总局商标局、省局商标处有关上海世博会标志保护培训会议的培训内容,组织并指导商标监管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直属局、分局应在4月15日前完成各基层分局、工商所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执法培训工作。
(三)主题宣传教育
随着世博会的临近,全社会对世博会标志的关注会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集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和今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结合苏州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总体部署,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商标战略实施、世博会标志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标志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侵犯世博会标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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