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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结合节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及正在开展的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督查指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集中监督力量,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要加强督查和指导,力争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使我市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率和齐全率有较大幅度提升,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餐饮单位进行培训,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地、市卫生监督所分别于1月31日、2月28日、3月21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报表(见附件)汇总后上报,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电话:81822076,传真:81822075,电子邮件:wsjfjc@163.com。

  附件:无锡市餐饮消费环节肉与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无锡市餐饮消费环节肉与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周期(每月):           填表日期:
 

应查单位数(本底数)

检查餐饮单位户次数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数

食品添加剂

肉及肉制品

受理举报投诉

情况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整治重点地区

整治

重点

单位

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单位数(家)

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单位数(家)

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单位数(家)

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数(家)

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单位数(家)

购买使用不合格肉品单位数(家)

受理

数量(件)

处理

数量(件)

查处违法行为(起)

立案查处(起)

罚没款

金额(万元)

社会餐饮

学校食堂

建筑工地

食堂

其它集体

食堂

合  计

累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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