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EPS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锡卫许可〔2011〕3号)
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EPS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EPS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公函》、《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EPS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苏大职卫评2010第47号)(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EPS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后修改记录》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