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内容
(一)饮用水卫生
检查学校是否制定落实饮用水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有无定期检测水质,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学生饮用水供应情况,是否对饮水器皿如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等。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使用自备水源、水源卫生防护是否合格,要特别加强农村学校、民工子弟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彻底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
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并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配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是否规范; 是否开展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有无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是否晨检并记录,有无病因排查结果记录;是否开展四害防制工作等。督促指导各学校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三)餐饮食品安全
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情况。
(四)控烟工作
检查学校控烟工作开展与实施情况。
(五)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卫生
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春季是各类传染病、食品安全事件的好发季节。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级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指导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将此次专项检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