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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年餐饮食品安全行动年暨“放心餐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当地政府及我局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我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自查总结,整改存在问题,巩固工作成果。请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于5月2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局法监处(联系电话:81822076,电子邮箱:wsjfj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1年餐饮食品安全行动年暨“放心餐桌”工程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市2011年餐饮食品安全行动年暨“放心餐桌”工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动年活动和“放心餐桌”工程的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建立责任机制,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请各地、各级卫生监督所于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文件和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局法监处(联系人:祁克爱、陈菁,电话:81822076,传真:81822075)。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2011年餐饮食品安全行动年暨“放心餐桌”工程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在餐饮单位大力开展讲诚信、讲自律活动,切实增强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三)加强工作创新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勇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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