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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无锡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做好文件审查工作,完善清理评估制度

  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审查工作。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卫生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计管理工作。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从文件制定的公开、透明入手,健全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促进准确地执法、守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范围、条件、标准、手段等,以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客观环境的变化。

  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展工作,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互接机制,方便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健全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对存在较大争议、专业性难度较大、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复杂案件,通过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意见,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程序,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探索完善行政复议指导监督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提高卫生系统的行政复议水平。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积极探索复议环节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缠访闹访等危及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风险预测、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五、强化法律宣传培训,规范卫生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启动实施卫生“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层次。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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