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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26.依据《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27.依据《无锡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医疗服务监督

  28.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9.加强医务人员监督管理。完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0.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

  31、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区域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八、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

  3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其他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氛围和卫生法治环境。

  33.组织开展相对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活动,促进其树立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九、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34.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35.加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和案件办理质量的分析和总结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调研和交流

  36.针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以及卫生监督机构与队伍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职能,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积极开展调研,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卫生监督机构改革建议,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能平稳无缝衔接,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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