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依据《
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27.依据《
无锡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医疗服务监督
28.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9.加强医务人员监督管理。完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0.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
31、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区域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八、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
3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其他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氛围和卫生法治环境。
33.组织开展相对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活动,促进其树立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九、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34.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35.加强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和案件办理质量的分析和总结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调研和交流
36.针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以及卫生监督机构与队伍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职能,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积极开展调研,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卫生监督机构改革建议,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能平稳无缝衔接,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