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法推进职业健康检查,不断提高从事职业危害劳动者的体检覆盖率。
17.江阴市认真完成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18.加强放射卫生工作。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管理,继续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工作。
五、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9.完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分类分级卫生监管制度,分类分级管理率达100%。
20.加强对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和现制现售水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二次供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1.城区和宜兴市做好国家、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
六、加强有关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22.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密切同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饮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
2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扩大分级管理覆盖面;进一步贯彻实施《无锡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做好相关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工作。
24.加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25.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结合季节特点,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
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工作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新生儿科、产科、口腔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内镜室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