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卫疾控〔2011〕7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我局组织制定了《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疾控处联系。
附件:
1. 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减轻重性精神病人对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危害,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二、工作内容
重点落实
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确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础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任务,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
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由精神科专兼职医师和护士、社区精防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社区民警和居/村委会人员(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等人员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队伍,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评估、管理治疗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市和市(县)、区两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分别开展对项目管理员(市级至少5人、每个市(县)区至少3人)、精神科专兼职医师和护士(市级至少10人、每个市(县)区至少5人)、社区精防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人)、数据管理员(市和每个市(县)区至少2人)、民警和居委会人员(每个街道、镇至少2人)进行危险行为患者社区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评估患者行为危险性的水平,规范针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高追踪随访重点患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