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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通知
(锡卫科教〔2011〕4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院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市城乡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医改培训任务,结合各地实际,现下达《2011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附件1)如下,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是落实新医改任务,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方向,制定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工学矛盾和待遇问题,按照年度培训任务要求,鼓励并及时组织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列出专项经费扶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二、明确目标,抓住工作重点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十二五”全省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几点说明》(附件2,下称《“十二五”培训说明》),“十二五”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要以提高执业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城乡基层临床骨干医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开展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和药剂岗位人员用药知识培训,试点开展财务、人事、医保等岗位人员和康复、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十二五”培训说明》要求,抓住工作重点,制定本地、本单位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切实组织实施。

  三、规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和我市具体情况,安排各类人员培训基地。其中,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财务、人事等人员培训由江苏健康职业学院负责培训;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技术骨干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由省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负责;药剂岗位人员用药知识培训由市医药学会负责;社区康复、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医学会负责。各培训基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3。

  培训基地要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各类人员培训教学管理要求,规范各环节培训教学组织管理。要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带教能力的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或中级以上教师负责培训和带教;要组织带教师资进行集体备课,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要规范组织考试考核,避免走过场;带教负责人要督促学员如实、完整记录培训手册,如实签署考评意见,确保培训手册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核发培训合格证书提供依据;对带教师资要进行带教质量评价,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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