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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锡卫科教〔2011〕5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各培训基地: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1)3号)和我市《2011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锡卫科教(2011)4号),现将今年我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培养一支符合全科医疗岗位要求的全科医师队伍。在2011年和2012年两年内,全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安排至少2名骨干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已完成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拟聘任相关科室或全科团队负责人的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要求

  1. 培训时间:12个月,其中临床技能培训11个月,社区实践培训1个月。

  2. 培训内容及方式:按照《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附件1)进行培训。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市经省卫生厅确认的省级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附件2)进行以临床科室轮转为主的脱产培训。

  3. 培训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过程管理和出科考核。培训期满后,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全省统一结业考试,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注册全科的依据之一。

  四、报名工作

  今年报名工作在通知下发始至5月10日止,5月15日起,各培训基地全面启动实施培训教学工作。各市(县)、区卫生局要及时部署,组织做好辖区内参训医师的选派和资格审核工作。

  参训者需填写《无锡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报名表》(附件3),经单位、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请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参训人员登记表(附件4)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我局医教处和各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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