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授予崇安区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无锡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心”称号的通知
(锡卫医〔2011〕40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机构:
根据《无锡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心考核细则(试行)》,我市组织专家对3家“无锡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心”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崇安区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无锡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心”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增强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特色和优势,为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无锡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