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1.各市、县(区)对各自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2.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1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统一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物快检筛查技术的研发。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严打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至少上报1期工作信息;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开展严打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查,11月中旬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附件: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第1批-5批汇总)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5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为方便查询,现将5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1、表2)。
表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序号
| 名称
|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 检测方法
|
1
| 吊白块
|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 GB/T 21126-2007 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附件2 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
|
2
| 苏丹红
|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 GB/T 19681-2005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
3
| 王金黄、块黄
| 腐皮
|
|
4
| 蛋白精、三聚氰胺
| 生鲜乳及乳制品
| GB/T 22388-200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GB/T 22400-2008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
|
5
| 硼酸与硼砂
|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 无
|
6
| 硫氰酸钠
| 生鲜乳及乳制品
| 无
|
7
| 玫瑰红B
| 调味品
| 无
|
8
| 美术绿
| 茶叶
| 无
|
9
| 碱性嫩黄
| 豆制品
|
|
10
| 工业用甲醛
|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 SC/T 3025-2006 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
11
| 工业用火碱
|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 无
|
12
| 一氧化碳
| 金枪鱼、三文鱼
| 无
|
13
| 硫化钠
| 味精
| 无
|
14
| 工业硫磺
|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 无
|
15
| 工业染料
|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 无
|
16
| 罂粟壳
|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 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建方法
|
17
| 革皮水解物
| 生鲜乳与乳制品、含乳饮料
|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该方法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联系方式: Wkzhong@21cn.com)
|
18
| 溴酸钾
| 小麦粉
| GB/T 20188-2006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
19
| 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
| 生鲜乳与乳制品
|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联系方式: Wkzhong@21cn.com)
|
20
| 富马酸二甲酯
| 糕点
|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
21
| 废弃食用油脂
| 食用油脂
| 无
|
22
| 工业用矿物油
| 陈化大米
| 无
|
23
| 工业明胶
| 冰淇淋、肉皮冻等
| 无
|
24
| 工业酒精
| 勾兑假酒
| 无
|
25
| 敌敌畏
| 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 GB 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
|
26
| 毛发水
| 酱油等
| 无
|
27
| 工业用乙酸
| 勾兑食醋
| 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28
|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 GB-T22286-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29
| 硝基呋喃类药物
| 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 GB/T 21311-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30
| 玉米赤霉醇
|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 GB/T 21982-2008 动物源食品中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α-玉米赤霉烯醇、β-玉米赤霉烯醇、玉米赤霉酮和赤霉烯酮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31
| 抗生素残渣
| 猪肉
|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万古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32
| 镇静剂
| 猪肉
| 参考GB/T 20763-2006 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垄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33
| 荧光增白物质
|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测,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
34
| 工业氯化镁
| 木耳
| 无
|
35
| 磷化铝
| 木耳
| 无
|
36
| 馅料原料漂白剂
| 焙烤食品
|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
37
| 酸性橙Ⅱ
|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测定方法。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II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
38
| 氯霉素
| 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 GB/T 22338-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
39
| 喹诺酮类
| 麻辣烫类食品
| 无,需要研制麻辣烫类食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方法
|
40
| 水玻璃
| 面制品
| 无
|
41
| 孔雀石绿
| 鱼类
| GB20361-2006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
42
| 乌洛托品
| 腐竹、米线等
|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
43
| 五氯酚钠
| 河蟹
| SC/T 3030-2006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44
| 喹乙醇
| 水产养殖饲料
|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 301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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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碱性黄
| 大黄鱼
| 无
|
46
| 磺胺二甲嘧啶
| 叉烧肉类
| GB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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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敌百虫
| 腌制食品
| 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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