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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0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0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工作安排,《2010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已确定,现予以发布。
  请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重点项目共6项,课题名称、主要内容详见《指南》第一部分,在填写《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时不得随意更改。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约为8万元。一般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第二部分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一般项目单项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且需适当匹配自筹经费。
  2、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政府、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市级党政部门,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企业等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同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
  4、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下达后半年内完成。
  5、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6、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7、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的方式,申报单位一经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8、本次项目申报日期为2010年3月22日9:00~2010年4月16日17:00。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式七份,一般项目一式五份),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报经本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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