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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科[2010]47号、宁财企[2010]147号)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0]63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0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原则为“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竞争择优”,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创业园内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从本年度开始,省创新资金不再组织科技型企业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国家和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创业园内注册经营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
  2、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原则上属于《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确定的范围。
  3、项目目标产品明确、具有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具有示范作用,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R&D投入较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创业投资资金介入的项目。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三、申报办法
  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面向科技创业园内企业的项目,国家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项,省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区科技局、财政局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于2010年4月7日前报我局委托受理单位--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两县和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组织的项目在上报省厅的同时将汇总表报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
  四、项目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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