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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徐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10年,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和“十有县”创建活动,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巡查监测,明确防灾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邳州市政府、云龙区政府分别实施了岠山山体滑坡和子房山北坡山体崩塌治理项目,较好地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
  二、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结合气象部门对2011年全市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1年全市局部地区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较重,不容松懈。
  三、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丰县、沛县的煤矿、铁矿采空区,邳州市石膏矿采空区,具备地面塌陷的地质条件,直接威胁地面建(构)筑物和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
  2.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邳州市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形成的高陡边坡,容易发生崩塌和岩石顺层滑坡;特别是云龙区翠屏山、长山、小坝山和潘塘办事处曹山、段山,睢宁县姚集镇太平山一带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威胁附近居民、建筑设施和过往行人车辆安全,为崩塌滑坡灾害重点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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