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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0]57号)要求,我市现开展2010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将按照重点国别和地区研发合作项目、重要技术与人才引进项目、与外资研发机构合作项目、企业“走出去”研发项目、“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活动项目五个类别进行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需认真领会苏科计[2010]57号文的申报指南精神,严格按照申报重点、申报条件等要求申报项目。
  二、根据省科技厅属地化申报原则,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可经市科技局审查推荐申报。
  三、优先支持高新区及创新核心区内骨干企业、重大创新载体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我省企业联合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的项目。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的一般性国际学术交流、人员互访及讲学讲座等活动。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列入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和省科技厅“八大工程”的相关企业可不受此限制;一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活动项目需在2010年内完成。
  五、项目申报书需在省科技厅网上(www.jstd.gov.cn)填报、生成并打印。2010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附件和佐证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在申报书中反映。项目申报不收费。
  六、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网上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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