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工商、国土等部门对停工停产整顿煤矿要依法暂扣相关证照,对实施关闭的煤矿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三、工作进度
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生产矿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按照“建设完善一批、组织验收一批”的原则,由市煤炭工业局联合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分局,对全市辖区内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设计、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跟踪做好督促、监督和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工作,督促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其防灾、抗灾、减灾作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事故扩大的要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洛阳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领导小组
2.洛阳市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洛阳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敬林(副市长)
副组长:罗 慧(市长助理)
成 员:郝松道(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王来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鲁 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分局副局长)
曾建设(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侯建尚(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跃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玉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彭仁来(新安县副县长)
付晓毅(伊川县副县长)
蒋武寿(宜阳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