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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办〔2011〕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
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加强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适应苏州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订《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苏州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以下简称"血寄地防")“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如下:

  (一)血吸虫病防治。

  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全市共投入390331万工日,累计完成查螺面积10632.54万平方米,查出有螺面积15.2607万平方米,完成药物灭螺61.05万平方米,巩固性灭螺385.9243万平方米,完成重点灭螺工程24处,投入300.54万元,改造有螺环境11.507万平方米。血防查病460665万人,查出血清学阳性748人,病原学阳性2人,查出病人均予以治疗。复查晚血病人4102人,临床治愈2719人,尚需治疗588人。实施卫生部晚血救助政策,完成1638人次,使用救助金额660余万元。

  血防达标成果巩固,钉螺面积和病人数为历史最低。"十一五"期间查出的钉螺面积是"十五"期间的13.40%,2010年的有螺面积是历史最低的年份之一。血吸虫病病情较为稳定,未查到本地新病人;晚期血吸虫病人治愈及病情稳定者达85.67%;全面建立疫区人员监测机制,查到外来血吸虫病病人。

  血防工作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各级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健全,市和各县级市、区财政血防经费足额到位,镇级财政血防经费基本落实,各项血防措施基本到位。

  (二)寄生虫病防治。

  持续开展疟疾血检,本地人群疟疾低发,外来人员占发疟九成。全市疟原虫血检131399人次,血检阳性367人(本地28人、外地339人),本地病人与外地病人之比为1:12.11。查出境外传入恶性疟病人13例,全部病人均作了正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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