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供电、邮政、通信设施
变电站、邮政、通信局(所)布局合理,重要地段线路实行埋地敷设。主变电站容量能够满足镇供电需要;高压电力走廊得到有效保护控制。
8、燃气
储配站选址合理(具备燃气供应条件的镇),供气能力满足城镇供气要求,高压输气走廊得到有效保护控制,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9、供热
宜采用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70%以上。
10、照明和亮化
实施城镇亮化工程,城镇主次干道及广场、游园亮灯率达到90﹪以上。亮化工程要注意光效。
11、环卫设施
①污水处理
主干道路建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座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②垃圾处理
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主、次干道两侧废物箱设置间距不超过50米。
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服务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市场、车站及其它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③环境卫生
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配备专职环卫保洁人员,配有洒水车、垃圾装运车辆。垃圾收集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平均每平方公里三类以上公厕不少于3座。
④环境质量标准
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空气污染指数省级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市级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县级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声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二级以上。
12、园林绿化
以国家生态镇标准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地率达到20%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旧镇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新镇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至少有1座1.5公顷以上的公园(含山体公园)。公园绿化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70%以上。各类绿地等级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13、防灾减灾
按照城镇防洪标准完成堤防等防洪设施的建设,确保主行洪区内无碍洪阻洪的建(构)筑物。
建立消防站和室外消防栓等,室外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能够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监测;开展生态治理与工程防治相结合的防灾工作。
广场、公园等避灾场所建有公共饮水等救生设施和其他卫生设施。
人防设施按照城市人防标准进行建设。
五、公共服务设施
1、商业金融
商业金融设施配套齐全。设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宾馆、综合性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银行等,形成完善的商业网点。农贸市场建成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余根据需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