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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附件3: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阶段划分

阶段名称

阶段划分标准

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

评价得分(分)

初级阶段

<40

<40

中级阶段

40-70

40-70

高级阶段

71-90

71-90

全面机械化阶段

>90

>90



  附件4: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一、指标数据来源
  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其口径与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统计口径一致,没有纳入统计指标的数据以当地实际统计数为准。
  二、得分计算方法
  指标得分=实现程度×分值 (0≤得分≤分值)
  总分=各指标得分之和   (0≤总分≤100)
  三、各项指标计算方法
  1.拖拉机
  (1)大中型拖拉机实现值=当年耕地面积÷大中型拖拉机数量
  (2)小型拖拉机实现值=当年耕地面积÷小型拖拉机数量
  实现程度=目标值÷实现值
  拖拉机得分=上述两项实现程度之和×分值
  2.谷物播种机
  实现值=三麦玉米播种面积÷与小型拖拉机配套的三麦玉米播种机数量(1台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播种机折算为2台与小型拖拉机配套的播种机,进行播种作业的植保机械数量视同谷物播种机数量)
  实现程度=目标值÷实现值
  3.水稻插秧机
  实现值=水稻种植面积÷步进式水稻插秧机数量(1台乘坐式插秧机折算为3台步进式插秧机)
  实现程度=目标值÷实现值
  4.油菜直播(移栽)机
  实现值=油菜种植面积÷油菜直播(移栽)机数量
  实现程度=目标值÷实现值
  5.机动植保机械
  实现值=夏熟或秋熟粮食作物中最大的种植面积÷机动植保机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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