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重点产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经信投[2011]18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新发展、转型驱动”的要求,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充分发挥重点产业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确保本市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2011年上海市重点产业投资项目计划。这批项目共200个,主要涉及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石化、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均为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399.57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360.48亿元。
现将2011年上海市重点产业投资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市、区两级要加强协调和联动,努力突破瓶颈制约,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年度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由我委和区主管部门牵头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在项目用地、立项、规划、环保、安全、消防、报建等审批流程方面给予支持,实行特事特办,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二)确保资源政策优化配置
各单位要在土地指标、能源、环境容量、项目资金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优先向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倾斜,聚焦支持重点产业投资项目。
(三)形成项目跟踪报告制度
各区经委(商务委)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跟踪、推进,每月向我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见附表)。我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交流例会,对个别项目出现的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及时进行协调推进。
(四)加强项目推进服务
各单位要及时向企业告知项目审批流程,指导企业办理各项手续,避免企业因不熟悉审批流程而影响项目的进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11年重点产业投资项目月度跟踪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