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通知
(宁组通〔2010〕29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技企业家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通知》(苏组通〔2010〕8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工作由市人才办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委共同组织实施。
2、各区县申报工作由区县人才办牵头,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区县科技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区县委组织部会同区县科技局进行评价筛选,提出推荐名单,报市科委。
3、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须提供原件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申报书打印后与相关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以A4纸格式合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各区县科技局,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4、申报材料经区县人才办审核、排序后,由区县科技局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关于报送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推荐情况的函》和《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申报对象汇总表》,报送市科委。区县人才办将《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申报对象汇总表》和排序结果报市人才办,并提交电子版本。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