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10〕200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10〕303号)要求,现开展我市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按照新标准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国家科技奖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承担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
注意:企业申报书首页地方科技部门请填写江苏省科技厅。
3、申报时间:10月2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到市高新协会,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书软件请登陆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http://www.innocom.gov.cn下载。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统一A4纸装订,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高新协会。申报书软件请登陆www.chinatorch.gov.cn或http://www.innocom.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