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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与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2:

  项目编号: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格 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负 责 人:             职称       
  联 系 人:             电话       
  E m a i l: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执行期限:                      

二○一○年四月

  一、主要实施内容

  二、实施地点、规模

  三、计划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四、经费预算

  五、具体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六、保障措施

  七、共同条款
  (一)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应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相一致。
  (二)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必须先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四)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甲方批准的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五)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六)项目结束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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