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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与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项目合同书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建立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尽快启动实施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确保科技入户目标任务的实现。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推进措施、工作手段、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的探索,加强对工作机制、评价体系、组织模式的创新。要围绕提高入户率、到位率,把握好科技入户的内容,做到“三结合”,即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推广技术与实用技术相结合、科技入户与为民解难相结合。
  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与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奖励制度。对实施效果较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示范县将予以淘汰。同时,对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员和技术指导单位也要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定奖惩。各示范县要按要求建立报告制度,每季度逐级上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实施进度、典型事例、技术文件、照片录像、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在年底前上报年度总结报告。
  (三)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农机科技入户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省级财政补助金主要用于:1.物化技术补贴。包括科技示范户采用新机具、新技术过程中机具零配件、燃油、育秧秧盘、无纺布、农药等相关物资的购置补贴;2.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补贴。包括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服务的差旅(交通)、技术资料等入户指导和田间维修等发生的直接服务支出,以及农机作业信息等服务支出;3.培训管理补贴。包括对示范户培训费、项目宣传、监督、管理费用。原则上三项支出比例为45%、45%、10%。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账核算,要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拖欠。对严重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除追回已拨资金外,将取消以后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请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项目县的项目合同书(一式4份)及实施方案(一式2份)报送省农机局(同时报电子版)。
  省农机局联系人:魏国、张洪潮、茅迎春。
  联系电话:(025)83275149、83275270、83275140。
  电子信箱:jsnjk@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
  联系电话:(025)83633158、83633155(传真)。
  电子信箱:youzhaoxiang@yahoo.com.cn。
  附件:1.2010年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及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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