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上半年制定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职务消费具体项目、人员范围和费用标准。落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备案制度。9月底前,各国有企业要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向省、市国资委或其出资单位备案。10月底前,省、市政府国资委及其他国有企业管理部门要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检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机制,年底前完成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使薪酬标准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将其列为监事会办事处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的重点。
五、严格控制经费,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严格各项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切实防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反弹,确保201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零增长。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继续实行经费先行审批制度,确保2011年出国经费总量零增长。
(二)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禁以“学院”等名义兴办培训机构、建设楼堂馆所,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建设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各级抓紧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接待制度,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得提高接待标准。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
(四)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的数量和规模。认真执行会议计划管理和报批制度,严格控制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规格和规模,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避免层层开会,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部门召开的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和出差定点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行和完善定点管理制度,努力节约经费支出。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的不再印发文件,除涉密文件外,对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文件实行网上传输,最大限度减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