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加快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县级医院项目建设,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在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探索组建医疗集团,整合县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现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共享。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把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县级医院分院。
(二)完善基本医疗和基本药物保障制度,让广大群众看得起病。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统筹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最高限额不低于6万元。提高统筹层次,全部启动城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实行城乡统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向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展。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行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定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3积极实施大病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制度,鼓励各县(市)通过补充保险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村居民大病统筹制度。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慈善捐助等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有效解决大病救助问题。在唐山、承德市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试点。
(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让广大群众看得好病。
1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加强现有医务人员培训,实施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开展全科医学培训、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胜任岗位能力培训、适宜新技术培训。扩大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数量,推动基层医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借鉴发达国家培养模式,探索全科医生培养新途径。
2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制度,依据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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