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2010年12月3日省知识产权局在镇江召开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阶段工作部署,现将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转发你们(南京市知识产权网www.njip.gov.cn,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www.njkj.gov.cn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 www.jsip.gov.cn自行下载),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将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确定本地区重点检查的制造业企业和商贸企业数量按照省局的要求完成,其中玄武、鼓楼、白下、雨花台、栖霞区各增加10家制造企业和10家商贸企业。
2、做好摸底调查。各区县按照省局的时间安排对此前制定的工作日程安排作相应的调整。调查表格在省局网站上下载,请按分配的调查企业数量下发给企业自查填报。各区县汇总后盖章报市局,并报电子文档。
3. 加强统计和宣传工作。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省局制定的《江苏省专项执法行动数据报送表》进行统计登记,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报市局的时间较省局规定的日期提前一天。此前市局下发的表格可作为巡查时登记工作情况使用,举报电话登记表仍需正常使用。